各位消费者:
当您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欢迎您及时通过本平台向我们进行咨询或投诉。我们将及时回答您的咨询、认真受理您的投诉。也请您在填写投诉内容时,将有关情况尽可能详细地告诉我们,以便我们及时受理、反馈。谢谢!
一、投诉注意事项:
1、投诉时,请您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复印件,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2、投诉时,请认真、真实、客观地填写相关信息,不得匿名投诉。
二、根据《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修订)》规定,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对消费者的投诉,省消协首先要审查投诉方与被投诉方的主体资格及投诉内容。依据《消法》的有关规定,省消协将及时告知投诉方,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一) 有确切证据证明不是为生活消费需求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二) 没有明确的诉求或者没有真实、准确的被投诉方的;
(三) 经营者之间因购销活动产生纠纷的;
(四) 因投资、经营、技术转让再生产等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引发争议的;
(五) 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六) 消费者对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在购买或者接受之前已经知道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七) 消费者不能提供必要证据的;
(八) 消费者未按产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产品损坏 或人身、财产损害的;
(九) 争议双方曾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 并且无新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
(十) 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
(十一) 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十二) 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青海省消费者协会一般会在收到消费者投诉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决定是否受理,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会及时告知消费者。